近日,五原县为进一步促进教育事业发展,建立农村中小学校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,按照《农村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》《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》和《建筑抗震设计规范》等相关规定,结合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在校生人数及校舍情况,该县拨付了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舍维修改造资金510万元,用于实施农村中小学校校舍维修改造项目。